B012本票裁定聲請狀

    商品說明

    案例:甲持有乙簽發之本票卻未獲兌現

   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

    訴訟標的金額:新台幣○○○○○○整

      人:甲 設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
    相 對 人︰乙 住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
    為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事:

    聲請事項

    一、裁定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載本票金額新台幣○○○○○○元整,及自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,准予強制執行。

    二、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

    事實及理由

    聲請人持有相對人簽發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○○紙,票面金額共計○○○○○○元整,此有本票影本可稽。經聲請人屆期為付款之提示未獲兌現,雖屢為催討,仍未置理。為此爰依票據法第123條、非訟事件法第194條之規定,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,以保權益。

     

    台灣○○地方法院民事庭 公鑒

    具狀人:甲

    中華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

    附表:本票明細表

     

    發 票 日

    票面金額

    (新台幣)

    到 期 日

    1

    2

    3

    4

    金額總計:○○○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