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回提存擔保金同意書
立同意書人○○○(下稱甲方),茲同意□□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乙方)取回擔保金事宜,內容如下:
一、 乙方前依九十三年○○字第○號民事判決提存新台幣參萬壹仟元為擔保(提存案號:九十三年○字第○○○號)以免為假執行.現因雙方已達成和解,故甲方同意乙方取回前揭提存之擔保金,並放棄對乙方就本案件提出任何請求或主張.
二、 本同意書壹式參份,由雙方各執乙份,另一份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查照.
(附甲方印鑑證明、身份證影本各乙份)
立同意書人
甲方:○○○
身份證字號:
住址:
乙方:□□科技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:○○○
統一編號:
地址:
中華民國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