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 囑
立遺囑人○○○,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生,台北市人,身分證字號○○○○○○,自書遺囑內容如后:
一、不動產部份
(一) 座落於台北市○○區○○段○○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〈門牌號碼○○○○〉住宅,所有持分由配偶○○○單獨全部繼承。
(二) 座落於台北市○○區○○段○○地號土地,面積○○平方公尺,所有持分由長子○○○〈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生,台北市人,身分證字號○○○○○○〉單獨全部繼承。
二、動產部份
(一) 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○○○〈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生,台北市人,身分證字號○○○〉單獨全部繼承。
(二) 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,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。
三、本人指定配偶○○○為遺囑執行人。
立遺囑人:○○○
中華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